營業(ye) 時間
9:00 - 18:00

服務熱線
020-86655300

公司地址
廣州市白雲(yun) 區雲(yun) 城街齊富路31號名匯廣場805A房

相關知識

一文詳解國際貿易關稅法

日期: 2024-05-06 12:28:29 來源: 华体汇体育中心物流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第九次會(hui) 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關(guan) 稅法》,於(yu) 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此之前,我國關(guan) 稅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guan) 稅條例》法律規章的形式實施,雖然經過曆次修訂,但是隨著關(guan) 稅領域出現的諸多變化已不能完全覆蓋目前經濟發展,我國在總結實施《進出口關(guan) 稅條例》經驗的基礎上此次製定了《關(guan) 稅法》。《關(guan) 稅法》共計七章七十二條,包括總則、稅目和稅率、應納稅額、稅收優(you) 惠和特殊情形關(guan) 稅征收、稅收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


6826e121-70b6-48bf-85ca-5f959768614f.png


那麽(me) ,新的《關(guan) 稅法》會(hui) 給進出口企業(ye) 帶來哪些變化?麵對即將實施的新法,我們(men) 又該如何來應對呢?


四個變化


變化一:海關技術三要素在《關稅法》中得到了充分體現


價(jia) 格、歸類、原產(chan) 地被稱為(wei) 海關(guan) 技術三要素,此次在《關(guan) 稅法》中得到了充分體(ti) 現。


1、《關(guan) 稅法》規範了關(guan) 稅稅目稅率的設置、調整和實施,明確了作為(wei) 附件的《稅則》是《關(guan) 稅法》的組成部分。進出口貨物的關(guan) 稅稅目、稅率以及稅目、稅率的適用規則等,依照本法所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執行(第四條);明確規定了各類關(guan) 稅稅率的適用規則和調整機製;同時,授權國務院關(guan) 稅稅則委員會(hui) 可以提出調整關(guan) 稅稅目及其適用規則的建議,報國務院批準後發布執行。(第九條)


2、在關(guan) 稅征收方麵,由於(yu) 各國普遍采用多種稅率,進口國必須首先確定進口商品的原產(chan) 地,以便對來自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商品給予不同的關(guan) 稅待遇。因此,《關(guan) 稅法》增加了原產(chan) 地規則判定的具體(ti) 描述(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完全在一個(ge) 國家或者地區獲得的貨物,以該國家或者地區為(wei) 原產(chan) 地;兩(liang) 個(ge) 以上國家或者地區參與(yu) 生產(chan) 的貨物,以最後完成實質性改變的國家或者地區為(wei) 原產(chan) 地。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對原產(chan) 地的確定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進口貨物原產(chan) 地的具體(ti) 確定,依照本法和國務院及其有關(guan) 部門的規定執行。


3、《關(guan) 稅法》引進了更多的財務與(yu) 審計理念,將完稅價(jia) 格改成“計稅價(jia) 格”,以保證稅收政策的準確、公平和透明。完稅價(jia) 格的劃分依據是商品或勞務在銷售國的價(jia) 格,包括間接稅在內(nei) ;而計稅價(jia) 格的劃分依據是商品或勞務的實際價(jia) 格,不包括間接稅。(第二十四條)


免證關(guan) 稅稅額由原來“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的表述改成“國務院規定的免征額度內(nei) 的一票貨物”的表述,去除了具體(ti) 稅款金額的描述,這樣的表述更加周全嚴(yan) 密,即使以後關(guan) 稅稅額起征點提高,也適用本條規定。(第三十二條)


變化二:在維持現行關稅納稅人範圍的基礎上,增加了關稅扣繳義務人的規定。


按照現行規定,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進境物品的攜帶人或者收件人,是關(guan) 稅的納稅人,此次增加了跨境電商關(guan) 稅扣繳義(yi) 務人的納稅範圍。


從(cong) 事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物流企業(ye) 和報關(guan) 企業(ye) ,以及法律、行政


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關(guan) 稅稅款義(yi) 務的單位和個(ge) 人,是關(guan) 稅的扣繳義(yi) 務人。(第三條)


變化三:反避稅條款引入關稅


《關(guan) 稅法》第五十四條 對規避本法第二章、第三章有關(guan) 規定,不具有合理商業(ye) 目的而減少應納稅額的行為(wei) ,國家可以采取調整關(guan) 稅等反規避措施。


變化四:稅款追征期限的變化


征稅:自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繳納稅款或者貨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內(nei) ,海關(guan) 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的應納稅額進行確認。海關(guan) 確認的應納稅額與(yu) 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申報的稅額不一致的,海關(guan) 應當向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出具稅額確認書(shu) 。(第四十五條)


退稅: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的,可以自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nei) (原來為(wei) 1年),向海關(guan) 書(shu) 麵申請退還多繳的稅款。這是對進出口納稅人的實質性利好。(第五十一條)


三個重視


麵對四個(ge) 變化,進出口企業(ye) 應有三個(ge) 重視:


一、重視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182號(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一)》的公告)。


特別要重視海關(guan) 行政處罰“輕微違法免罰”事項清單(一)、海關(guan) 行政處罰“初次違法免罰”事項清單(一)、海關(guan) 簡易程序和快速辦理行政處罰案件裁量基準(一)的學習(xi) ,三個(ge) 附件對涉稅違規事項處罰情節及程度、處罰程序都做了詳細的規定。


二、重視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127號(關於處理主動披露違規行為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127公告以下涉稅行為(wei) 不予處罰:


(一)自涉稅違規行為(wei) 發生之日起六個(ge) 月以內(nei) 向海關(guan) 主動披露的。


(二)自涉稅違規行為(wei) 發生之日起超過六個(ge) 月但在兩(liang) 年以內(nei) 向海關(guan) 主動披露,漏繳、少繳稅款占應繳納稅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繳、少繳稅款在人民幣100萬(wan) 元以下的。


三、重視海關預裁定製度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將違規風險防範於(yu) 申報之前是進出口企業(ye) 應當重視的事情,因此對歸類不確定的,涉及金額比較大的商品進出口企業(ye) 在進口前3個(ge) 月可以向海關(guan) 申請預裁定,預裁定製度是規避違規風險有效的措施之一,納稅人應當對其引起關(guan) 注。


兩個提醒


提醒一:相對應海關技術三要素,企業應注意規範申報三要素。


商品編碼、申報價(jia) 格和原產(chan) 地證明(如有)是通關(guan) 申報過程中必須準確申報的重要信息,也是保證商品順利通過海關(guan) 審核具有關(guan) 鍵性作用,因此進出口企業(ye) 要重視商品的規範申報,設置合理的關(guan) 務操作流程,養(yang) 成規範申報雙重複核的良好習(xi) 慣。


提醒二:重視關務合規製度的建立,做好內部關務風險管控。


企業(ye) 內(nei) 部設置清晰的關(guan) 務組織架構,建立具體(ti) 的關(guan) 務合規製度,按照關(guan) 務合規製度文件定期部門間交叉內(nei) 審、實地複核。


一個(ge) 影響:征管新措施對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的影響


被海關(guan) 懷疑有逃避繳納稅款跡象的:


第四十四條 進出口貨物的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nei) 有轉移、藏匿其應稅貨物以及其他財產(chan) 的明顯跡象,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導致無法繳納稅款風險的,海關(guan) 可以責令其提供擔保;納稅人不提供擔保的,經直屬海關(guan) 關(guan) 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guan) 關(guan) 長批準,海關(guan) 可以實施下列強製措施:


(一)書(shu) 麵通知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金額相當於(yu) 應納稅款的存款、匯款;


(二)查封、扣押納稅人價(jia) 值相當於(yu) 應納稅款的貨物或者其他財產(chan) 。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nei) 繳納稅款的,海關(guan) 應當立即解除強製措施。


納稅人造成逃避繳納稅款事實的:


第五十條 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的,由海關(guan) 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且無正當理由的,經直屬海關(guan) 關(guan) 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guan) 關(guan) 長批準,海關(guan) 可以實施下列強製執行措施:(一)書(shu) 麵通知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劃撥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金額相當於(yu) 應納稅款的存款、匯款;(二)查封、扣押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價(jia) 值相當於(yu) 應納稅款的貨物或者其他財產(chan) ,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查封、扣押的貨物或者其他財產(chan) ,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剩餘(yu) 部分退還納稅人、扣繳義(yi) 務人。海關(guan) 實施強製執行時,對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製執行。

华体汇体育登陆

聯係方式丨CONTACT

  • 全國熱線:020-86655300
  • 服務熱線:13189006441
  • Q Q谘詢:2885067806
  • 企業郵箱: airop16@harvestlog.net
首頁
電話
短信
聯係
在線客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