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連續發生危險品漏報事件,主要由於(yu) 起運港和目的港對部分危險品的界定範圍不同。

近段時間,部分船公司也加強了對危險品貨物的管理。
12月16日,韓新海運(HMM)發布通知稱,自2021年1月1日起,HMM已對危險貨物申請中的瞞報、誤報等問題,作出了相關(guan) 規定。在該公司上海、寧波、天津、青島、大連、南京分公司訂艙,出口至世界各地的貨物,如果發生危險貨物錯報、瞞報以及漏報的問題,相關(guan) 客戶必須支付30000美元/箱的違約金。

HMM進一步稱,近期多地連續發生危險品漏報事件,主要是由於(yu) 起運港和目的港對部分危險品的界定範圍不同。根據中國法律,部分化工品屬於(yu) 非危險品,而在目的港卻屬於(yu) 危險品,被要求作為(wei) 危險品申報。
根據最新公告,為(wei) 保障船舶安全和人員生命財產(chan) 安全,HMM作出如下規定:
對於(yu) 化工品,即使根據中國法律屬於(yu) 非危險品,發貨人仍需與(yu) 收貨人核實該貨物在目的港的屬性,並在訂艙時,書(shu) 麵告知HMM的放艙人員。
若由於(yu) 發貨人事先沒有與(yu) 收貨人進行確認,或者確認該貨物在目的港屬於(yu) 危險品而故意瞞報,一旦在目的港被查處發現,發貨人需承擔罰金30000美元/箱。
除HMM外,美森輪船也在近期發布了關(guan) 於(yu) 危險品貨物品名審核以及管理流程的通知。
美森表示,近日在檢查訂艙貨物品名中,發現有工廠在委托訂艙時,未向美森的簽約代理方提交含氣貨品(節日彩條)的安全技術說明書(shu) (MSDS),並交由美森審核。
同時,簽約代理方也未盡到認真審核所提交敏感貨品和對應的真實收發貨人的信息,造成該類產(chan) 品未經美森正常危險品審核流程批準通過,而自行按照普通品名申報裝船。
鑒於(yu) 美森簽約方未能按照美森的危險品管理有關(guan) 規定,認真履行審核貨物品名的責任和義(yi) 務,因此美森暫停了此簽約方的訂艙資格,限期整改。
HMM表示,如有危險品瞞報、錯報發生,將限製或停止發貨人訂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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